张利文委员:尽快完善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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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文委员:尽快完善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常歌 付裕)“2017年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了修订,同时启动了‘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绿盾’执行两年,发现的新问题仍然不少。这些问题依据修订后的《条例》及现有相关政策仍然难以解决。”全国政协委员张利文在采访中说:“对于划定不合理的保护区应该科学论证、及时调整。现行政策不利于真正实现有效管理。一些湿地和草原类型的保护区内部和周边基本都是原住居民的集体土地,面临着‘无地可调’的局面。”

据了解,受“早划多划、先划后建”等错误理念以及诸多历史因素影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环境问题仍然多发频发。具体表现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产经营活动难以杜绝、保护与开发矛盾突出、多头管理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地方政府在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方面的事权和财权匹配不合理等方面。

为有效解决目前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张利文委员建议尽快完善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重点应考虑以下问题:彻底改革多头管理的体制,明确自然资源部门为全国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部门,统一保护区内山水林田湖草等的管护权;建立与国家公园体制有效衔接的制度,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工作更加系统、完整;建立起权责一致的管理工作体制,资金投入机制,并统一管控理念、管控要求和相关工作制度。”张利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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